关于吉林省考生领取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已制作完毕,请笔试、面试全部合格的考生按时到考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取。
一、 领取要求
(一)考生访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在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打印考生本人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必须包含“考试合格证明”的“证明编号”信息)。
(二)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代领者需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7-19日(具体安排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三、 领取地址
提醒考生注意:
1. 本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是后续申请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保管。
2. 已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后,应在证书有效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等申请认定工作。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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