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NTCE讯考"

全国动态

上海2014年下半年成绩合格证明领取公告

整理编辑: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浏览量:()

上海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及后续相关事宜公告

  上海市2014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顺利结束,为方便广大考生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往面试合格未领取合格证明的也可前来领取),并及时参加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证明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2日-24日(不含双休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00~15:30)。

  (二)领取地址

  水电路839号三楼(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北部校区内)

  备注:因领取地址临时变动,3月5日之前(含3月5日)已经完成预约的考生,请重新上网打印预约凭证,查看最新领取地址,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交通路线参考:公交:762路、107路、875路、853路、597路、876路、823路、966路、140路等;轨道交通地铁3号线)

  (三)领取方式

  因领取人员较多,办公场地有限,本次领取合格证明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方式:考生请于3月6-23日期间,打开此公告,点击“我要查询并预约”,(因领取地址临时变动,3月5日之前(含3月5日)已经完成预约的考生,请重新上网打印预约凭证,查看最新领取地址,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完成预约领证,并打印预约凭证。未经预约的考生谢绝当日前来领取。

  (四)领取时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预约凭证(考生预约完毕后需打印)。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携带本人学生证)。

  (五)领取要求及咨询电话

  1、领取要求:领取时将拍摄教师资格认定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前来领取,他人不可代领。

  2、咨询电话:62523036(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合格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的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合格证明领取后续相关事宜

  (一)普通话证书准备

  考生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语文、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

  (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于3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适用于国考人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2015年5月20日-30日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友情提示: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月22日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 http://www.jszg.sn.cn/ ]
文章归属栏目: 全国动态
陕西教师资格证网声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教育局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952056566@qq.com
  • 扫码进群

    咨询教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

陕西教师资格证专题

技术支持:深圳市广元创优网络有限公司 粤ICP备19080791号

本站为陕西教师资格证网站,所有报考信息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Copyright © 2016-现在 陕西教师资格证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