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即统考考试。但对于参加原“两学”考试的考生也有相应的过渡办法:
1、春季教师资格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教师资格认定虽然有春、秋季的2次试讲机会,但如果春季的试讲没有通过,或者错过了春季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同样也只剩一次机会。
2、春季教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下半年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者,可以申报秋季的教师资格认定试讲,但也只有这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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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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