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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办法

整理编辑: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浏览量:()

  考生疑问:2015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怎么过渡?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什么样的?

  育德回答:根据“2015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了解。

  、2015年河南教师资格考试改革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自2015年8月1日起,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凡2014年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河南省目前先行试点,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再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河南省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试点期间,暂不包含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自2015年开始,河南省将选新乡市作为注册试点。

  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办法

  河南省从2015年起,选新乡市作为试点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和5年一个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秋季开展定期注册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在全省范围内推开。

  (一)注册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暂不包含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定期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注册程序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2.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3.省辖市及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

  4.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三)相关经费来源

  根据教育部规定,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师资格认定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阅读推荐:2015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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