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明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明已开始发放,为方便广大考生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领取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5 年 3 月 9日起,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定。
三、 领取地址
请考生到面试地点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合格证明。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表:
特别提醒:
1. 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请及时到认定机构认定,请勿错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 年 3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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