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参加高中、中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请查询成绩。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2年7月1日至3日(星期日至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二、领取地点:
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持毕业证书原件交认定机构验证合格后方能领取。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上述凭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
四、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1本。
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19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 http://www.jszg.sn.cn/ ]文章归属栏目:
技术支持:深圳市广元创优网络有限公司 粤ICP备19080791号
本站为陕西教师资格证网站,所有报考信息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Copyright © 2016-现在 陕西教师资格证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