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省的地方方言有很多,甚至一些地区的人民从来不说普通话,为了普及普通话,浙江省教育厅采取了相应的加强措施,下面是我们专门为大家提供的资料,关于2014年浙江省关于加强普通话工作的措施 。
1、切实采取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2、有计划地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测。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培训考核等应提出语言文字规范要求,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小学语文教学要规范学生的口头语言,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各级职业学校以及其他院校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应在教学中增加普通话口语交际方面的内容,师范院校应进一步加强口语课教学,并在课时安排和考试、考查等环节上给予保证。要进一步推广小学语文"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教改实验,逐步扩大实验范围。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引导师生关注社会语文生活,监督、评测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有关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和中文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国家制定语言计划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及其操作办法,有计划地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制定了这样的措施就是想让每一位公民都去普及普通话,进而学会使用普通话去交流,必定普通话才是我们最普遍使用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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