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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

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

整理编辑: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浏览量:()

  报考过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都会注意到,报考教师资格证时对普通话是有要求的,那么普通话的等级测试的对象是哪些人呢,还有做到什么程度才算达标呢,今天小编要给大家说一下,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

  普通话等级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

  国家语委规定: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1.师范系统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

  2.普教系统的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3.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以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4.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5.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6.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其余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达标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另行规定;

  7.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8.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如公务员、律师、医护人员、导游员、讲解员、公共服务行业的营业员等),其达标等级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待业特点由省级语委确定。

  以上这分关于普通话等级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的资料很全面也很详细,小编希望对大家今后报考普通话或者教师资格证时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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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归属栏目: 普通话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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