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NTCE讯考"

综合素质

小学综合素质复习资料:3.1教师职业道德

整理编辑: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浏览量:()

第三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2008年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范》有6条,分别为: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陕西教师资格证网 [ http://www.jszg.sn.cn/ ]
文章归属栏目: 综合素质
陕西教师资格证网声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教育局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952056566@qq.com
  • 扫码进群

    咨询教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

陕西教师资格证专题

技术支持:深圳市广元创优网络有限公司 粤ICP备19080791号

本站为陕西教师资格证网站,所有报考信息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www.sneea.cn)为准。

Copyright © 2016-现在 陕西教师资格证 版权所有